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新邱区,辽宁省阜新市辖区,位于辽宁西部在阜新市中心东北端14公里处。新邱区是阜新市的东出口,东距沈阳桃仙机场170公里,西至锦州港150公里,南到大连400公里。2013年新邱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80亿元,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.15亿元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00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33元,同比同比2012年增长13%。截至2013年,新邱区辖4个街道、1个镇。土地总面积141.7平方公里,其中城区面积24.83平方公里;总人口9.6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7.4万人。